江苏2015年突出查办国企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12.02.2015  12:36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5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重点,组织开展查办国企领域、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两项专项行动。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在部署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今年将组织在全省开展两项专项行动:第一,开展查办国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国企领导干部、监管部门负责人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进行利益输送而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窝案串案。第二,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在政府各类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出现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私分滥发、失职渎职等侵犯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小官大贪”等腐败问题。同时,严肃查办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对不法奸商形成强大震慑力。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尽最大努力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追缴其违法所得。(记者 卢志坚)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