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灾后复产补助资金1000万元

09.07.2015  11:53

苏财农〔2015〕125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针对我省沿淮及苏南沿江地区持续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经商省农委,现将省级农业灾后复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主要用于受灾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化肥、种子(苗)、病虫害防治等补助。   

  各市县要加快开展灾后复产工作,尽快下达和兑付补助资金。要严格资金监管,规范操作,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