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达2017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
21.06.2017 15:31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的通知
苏财综〔2017〕43号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江苏省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综〔2017〕22号)的规定,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3个设区市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设区市对所辖县(市)进行了考核。现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各市、县2017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具体数额详见附件),请各市、县财政局列“2010408 物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截留、挪用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下年度分配资格。
附件:2017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2017年6月15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1.06.2017 15:31
省厅召开第45次厅长办公会
7月4日,国土资源厅
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拟安排项目公示
根据《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财政厅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机专项资金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