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积极协助开展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6.04.2016  16:03

  2015年省编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苏编办发〔2015〕19号),成立了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要求,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需于4月份完成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涉及财政部门的有财政收支行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绩效等5个指标、合计分值8分。在厅预算、教科文等处室的通力协作下,日前,我厅已完成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向省编办进行了反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更加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