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单位科学有序开展项目实施,根据科技项目管理要求和《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2〕1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下达的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15年下达的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见附件1)。
二、 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于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检查安排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林发〔2014〕17号)要求,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2015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省级单位承担的2015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
四、检查要求
1. 检查时,组织由技术、财务及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检查组到项目实施现场,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查看项目实施现场和财务账册,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单位迎查准备材料见附件2),出具中期检查意见表(见附件3),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登录“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lykj.jsforestry.gov.cn)上传项目中期检查意见表的扫描图片。
2.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调整。同时,认真梳理本地区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典型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本地区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纸质件盖章后报送省林业局办公室,一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 省级单位项目检查于10月中旬开始,请省级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现场及有关材料准备。
联系人:管鑫、王进杰;
联系电话:025-86275507、86275520。
附件:1. 2015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清单(分市、省级单位下发)
2.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准备材料目录
3.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意见表(登陆http://lykj.jsforestry.gov.cn下载)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