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单位科学有序开展项目实施,根据科技项目管理要求和《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2〕1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定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检查分工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林发〔2014〕17号)要求,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2014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省有关单位承担的2014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要求
1. 项目检查时,组织由技术、财务及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检查组到项目实施现场,充分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查看项目实施现场和财务账册,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由检查组成员签字认可的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意见表(见附件2),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登录“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lykj.jsforestry.gov.cn)上传项目中期检查意见表的扫描图片。
2. 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区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调整。同时,认真梳理本地区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典型以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形成本地区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纸质件盖章后报送省林业局办公室,并将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 省级单位项目中期检查拟于10月初开始,请省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督促项目组做好项目实施现场及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联系人:管鑫,电话:025-86275507,手机:13770788808。
附件:1. 2014年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清单(分市、省级单位下发)
2. 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意见表(登陆http://lykj.jsforestry.gov.cn下载)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