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蓝天工程出台治污政策 如东3年淘汰燃煤锅炉468台

17.06.2015  17:15

  中国江苏网6月17日讯(记者 杨新明)14日,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的长林印染公司一台6蒸吨燃煤锅炉改烧生物质颗粒,海川针织公司两台燃煤锅炉已停用。如东县发改委披露,今明两年,全县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21台,加上去年淘汰量总计达到468台。

  燃煤锅炉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如东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淘汰燃煤锅炉作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的重要举措,首先在县城禁燃区和省级开发区推行。去年,如东高新区和如东经济开发区淘汰、改造燃煤锅炉47台,折合规模55.625吨。今年,全县计划淘汰、改造320台燃煤锅炉,明年淘汰101台。锅炉改造后,企业分别使用管道蒸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生物质燃料,实现安全、环保、清洁生产。

  县发改委进镇入企,逐一上门,帮助企业选择最适合的治污方式。如东经济开发区的泰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配料膳食纤维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原先使用燃煤锅炉。去年年底,公司投资30万元,改用生物质压块焚烧炉,对补料系统和排烟系统进行改造。虽然设备成本增加,但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到每立方米35毫克,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近80%,通过县安监、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获得政府补贴资金75000元。同时,先进的生物质压块焚烧炉自动化程度更高、气压更稳定,每月节省1万元燃料费,劳动力成本下降20%。

  如东强化源头控制,出台2015—2016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意见,明确资金补助政策,1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期完成淘汰、清洁能源改造,通过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联合验收,每台锅炉奖励企业2万元;1蒸吨以下(含)燃煤锅炉按期使用生物质秸秆颗粒替代燃料改造通过联合验收,每台锅炉奖励企业1.5万元;1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按期完成淘汰、清洁能源改造通过联合验收,按2万元/蒸吨奖励淘汰、改造锅炉企业;1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按期使用生物质秸秆颗粒替代燃料改造通过联合验收,按1.5万元/蒸吨奖励改造锅炉企业。这次整治意见实施后,县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已列入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计划锅炉的排污许可、锅炉的登记使用、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和换发;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燃煤锅炉,依法注销该锅炉的排污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实施行政处罚措施。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