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涟水县夏季秸秆还田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09.10.2016  02:37

  日前,2016年涟水县夏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第三方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面积87.4330万亩,使用补助还田资金2185.83万元,县农机局和财政局分别对第三方核查单位核查面积抽取6个乡镇进行实地核查,每个乡镇抽取5个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每个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抽取5名作业农户进行核查;同时电话抽查2个机手、10个作业农户,核查比例为第三方核查单位核查面积的2%。县农机局和财政局还分别在县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没有接到群众不同意见,于9月20日通过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打卡发放。截至目前,已全部到作业机手手中。 

  2016年,涟水县紧紧围绕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要求,分别出台了《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办法》、《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路线和作业标准》、《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办法》。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进行还田作业,全县夏季共投入75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1900台套,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县实现夏季无麦秸秆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