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PM2.5浓度实现“八连降”!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在GDP增量全国第一的情况下,江苏省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江苏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今天(4月2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正式发布了《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由“中等”水平提升至“良好”水平。
记者了解到,2021年江苏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GDP增量全国第一的情况下,2021年江苏省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降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以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持续提升,升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2.7%和13.4%,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由“中等”水平提升至“良好”水平。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表示,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江苏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O3、PM10、SO2、CO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浓度同比持平。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7.1%,无劣Ⅴ类断面。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65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为92.7%,达到2021年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为Ⅱ类,稳定达到优级水平;长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占98.3%,无劣Ⅴ类断面。淮河干流年均水质为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Ⅳ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均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沿线3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水量为71.7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7%。
近岸海域95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7.4%,三类为8.1%,四类为2.8%,劣四类为1.7%。32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7.5%,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无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165个国家网太湖流域基础监测点中,157个监测点位(占95.2%)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8个点位(占4.8%)超过风险筛选值,但未超过风险管制值。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5分贝。13个设区市中,7个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6个市为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9%和85.4%,同比分别下降0.6个百分点、上升3.1个百分点。
在自然生态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6,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良”。
根据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046种,其中动物界3390种,植物界265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物种89种。
我省境内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分别处于“良好”、“中等”、“中等”水平,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39种,其中着生藻类多样性级别为“丰富”,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为“较丰富”,浮游植物为“一般”。长江干流江苏段鱼类多样性呈逐步恢复的良好态势。
在农村环境状况方面,全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3%。开展监测的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
在辐射环境状况方面,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66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电磁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特殊之年,须负特殊之责。2022年江苏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PM2.5浓度降至3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2.4%,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88%,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不低于63.8%,生态质量指数达到4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江苏正以切实行动让“绿色”成为最美丽的标识。(记者/杨艺)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