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征集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2〕15号),进一步加强本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层次,我中心特面向全省征集“2016年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直系亲属。
二、资格条件:
通过省、市或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且具有该培训项目及等级的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三、征集程序:
1、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培训项目,同一培训机构可申报多个培训项目,各培训机构于2016年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并反馈至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职业培训科。具体申报内容包括: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名称
(2)培训机构简介(含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培训时间、组织管理、教学形式、教学地点、课程设置、授课教师简介及就业趋势等)
(4)经费预算(按项目列出培训费用明细)
(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见附件)
2、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邀请职业技能培训专家组成考评组对申报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考察与评估,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反馈至相关培训机构。(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
3、2016年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
4、2016年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布(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
2016年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布后,培训机构经省残疾人就管中心同意后可开展对应项目的残疾人培训,培训经费按合同约定支付。
敬请具备承接资格要求的培训机构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可与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职业培训科联系。
联系电话:025-86993762
联系人:周萍萍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79号
邮编:210036
附件: 2016年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