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组织召开2016年新建湿地保护小区专家评审会

15.12.2016  16:39
        12月12-13日,泰州市组织召开了2016年全市新建自然湿地保护小区建设评审会。省湿地站、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和宿迁市林业局有关专家,泰州市湿地站、相关市(区)湿地保护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是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自然湿地资源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发挥湿地资源综合效益、服务地方生态发展的重要保护形式之一,也是我市增加自然湿地保护面积、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的有效措施。
        两天时间,专家评审组先后查看了姜堰区茅山河、卤汀河,兴化市溪河,海陵区凤凰河、周桥河和靖江市十圩港等湿地现场,听取了相关市(区)对今年新建的13个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最后,与会专家针对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逐一提出了修改建议和完善意见,对实施方案、相关图件和请示批复文件最终正式上报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
        下一步,相关市(区)新建湿地保护小区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签字报各有关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上报省林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