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提高2016年新农合筹资及报补标准

15.12.2015  18:00

  12月中旬,扬州邗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通知》,对新农合的筹资方式和标准、参保程序和报补比例予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政策保障水平,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今年4-6月,邗江区审计局在新农合专项资金审计中,坚持把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采取电话问询、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缴费基数不高、报补比例偏低等问题予以了揭示,并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报补比例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区长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审计建议和群众呼声充分予以考虑。
  文件规定,从2016年开始全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05元提高到54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425元配套。同时,新农合门诊报补比例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由55%提高到60%,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由45%提高到50%;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住院600元以下部分按门诊报销,600元以上部分由85%提高到90%;定点二级以上医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由每天20元提高到每天45元;办理转诊手续经省平台转诊到省联网医院就医患者,统一执行省补标准,实行保底30%补偿,出院时在省联网医院实行联网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费用由省联网医院垫付。(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