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独家深度解析:2016年政协报告宗教领域的七大变化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大公网讯 2016年3月3日15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经分析,大公网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全文中,共提及“宗教”16次,比去年多出6次,与2014年的15次、2013年的16次基本持平,并且首次提及“宗教慈善”、“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等方面的内容,并在8年来首次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在“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报告》高度重视宗教界在我国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其中“七大变化”无疑将对我国未来的宗教领域和政协宗教界别等产生深远影响。
重大变化一:今年《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2015年《报告》在“2014年工作总结”中的第四大要点“(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内容下表述“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
2016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第五大要点以“广泛凝心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标题,单列一节对2015年的宗教工作进行表述。这是自2009年以来,首次在《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可见国家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反映了过去一年中宗教界“凝心聚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政协常委学诚法师出席会议(摄影:徐上杰)
重大变化二:在今年《报告》中三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比去年多一次。
更加重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两岸和谐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今年的《报告》不仅和去年一样两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处理涉藏、涉疆问题和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还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及“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和平祈祷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充分肯定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海峡两岸深入交流、和谐发展与国际间和平交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重大变化三:去年《报告》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今年未提及。
去年《报告》的“2014年工作总结”中提出“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其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这两句话今年未提及。
说起宗教政策与宗教事务管理,2015年的新政策、新管理方法连续出台,为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着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譬如: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启动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陆续公布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开放公众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选举、聘任、考核、辞退等制度,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随着政策发挥的出台与落实,今年的政策执行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而“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适时修改的议题又随之推进了一步。随着各项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完善的宗教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权益将获得有效而切实的保障。
在今年1月的全国宗教局长会议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局长王作安就强调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四是着力强化正面引导和服务,五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这都离不开宗教政策的导向,相信今年的宗教工作中,法治化水平将会显著提升,而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也会取得长足进步。
重大变化四:首次在《报告》中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今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及宗教房产政策落实、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等建言献策。”这是《全国政协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这不仅仅是对于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积极参与慈善、募捐、扶贫等活动的肯定,也是对宗教合法的“慈善”+“祈福”活动所取得良好的物质、精神效益的肯定。在未来,宗教慈善一定能够拓宽路径,集聚更多的社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大变化五:再次关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注重宗教事务的政策性导向。
在2015年与2014年的《报告》中,并未提及“宗教政策”,今年再次提及“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无疑与中国的宗教政策逐渐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体现党对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工作的重视。
1990年出生的班禅大师是最年轻的全国政协常委(摄影:徐上杰)
重大变化六:首提“围绕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
此次《报告》提出“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无疑是对中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的肯定,也会为我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注入新的血液。
以佛教为例,2015年4月新选举出迄今为止最年轻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今年50岁,身为全国政协常委的他屡屡呼吁“责任与担当”:“积极学习运用互联网等先进的传播手段,这是现代佛教参与社会、弘扬佛法、化导众生非常便捷的途径”;建议佛教名山大寺应尽量少收或不收门票费;要在传统戒律清规的基础上,建立并健全现代寺院管理制度;中国佛教应为化解“一带一路”上的各种与宗教有关的冲突提供“价值支撑”……
如学诚法师、班禅大师一般的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也一定会有更多的机会在政治协商与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作用,切实反映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的诉求。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前宗教界委员步入会场(摄影:徐上杰)
重大变化七:首提“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以“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相较于2014年《报告》的第三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与2015年《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首次在《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提到了“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
“进一步扩大团结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必须把加强大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同心圆越大越好。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加强对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共同性事务的协商,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忘老朋友,结交新朋友,多交挚友和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联系沟通,通过各种议政平台和交流渠道,更多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无疑宗教界在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也会在未来的议政平台中,有着更多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机会,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与公民的信仰自由,并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经过对《报告》的解读,结合2015年宗教工作的显著成果,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宗教活动的法制化水平会稳健提升,而宗教界也会更加有效地发挥对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