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年报截止我省市场主体年报率超八成

02.07.2015  18:02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实施多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企业需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主动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申报。由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时间为2014年8月的原因,企业2013年度年报截止期限与2014年度年报截止时间相同。
  2015年6月30日24时,我省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截止。2013年度年报,全省应当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417.8万户,实际完成350.9万户,年报率84%;2014年度年报,全省应当参加509.2万户,实际完成415.7万户,年报率81.6%。
  全省约有93.5万户企业和53.4万户个体工商户未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报,将分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上述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上述主体,需补报年报后,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能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