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化解过剩产能严重矛盾工作取得实效

04.02.2015  11:51

  2014年,我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重点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行业生产投资情况 

  1、钢铁。2014年,全省生产生铁7080.1万吨、粗钢10195.5万吨、钢材13255.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了6.4%、7.6%和3.3%,增幅回落4、2.6、6.6个百分点。钢铁行业投资大幅下降,炼铁、炼钢投资分别下降75%、18%。 

  2、船舶。2014年,全省船舶工业在市场低迷情况下,造船完工量、新承接订单、手持订单三大主要指标仍居全国榜首。其中,造船完工量262艘1238.5万载重吨,同比下降5.0%,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南通、泰州、扬州三大造船基地造船完工量为176艘958.5万载重吨;新承订单量397艘2202.3万载重吨,同比下降31.7%;手持订单量1183艘6981.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6.3%,手持订单趋稳定。 

  3、水泥。2014年,全省水泥产量19402.6万吨,同比增长3.7%,增速同比下降了7.8、10.1个百分点。受过剩产能清理工作的影响,投资进一步放缓,同比下降29.2%。 

  4、平板玻璃。2014年,全省生产平板玻璃5833.9万重量箱,同比下降3.8%,增速同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行业整体亏损1.2亿元,完成投资7.48亿元,同比下降40%。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工作,需要妥善处理好运用行政手段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以及化解产能过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下一步我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准入条件公告、信息公开发布等具体措施,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加快形成市场竞争公平化、企业投资自主化和退出机制多元化的行业发展机制。 

  二是积极扩大市场需求,对接城乡建设需求,引导企业开发有效益新产品,释放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机遇,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加速转型,有走出转移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的新途径。 

  三是建立完善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一方面抓好关停并转等工作,对企业环保搬迁、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置换的土地,其开发收益优先用于支持企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另一方面要研究后续产业接替,把化解产能过剩与推动腾笼换鸟、促进转型升级结合起来,调动好相关企业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