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6号公告: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9.06.2015  13:16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5年6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航集团本部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股份)、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航快递公司)等6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航集团成立于2002年10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00.28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家,主要从事航空旅客、货物、行李邮件运输,飞机租赁,航空器材及设备的维修等。

据中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2161.33亿元,负债总额1520.37亿元,所有者权益640.9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98.14亿元,净利润35.58亿元,资产负债率70.34%,净资产收益率5.7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7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航集团不断加强航空主业建设,在资金投放与资本运作上持续向航空主业倾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改善服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2013年运输航空事故征候万时率等安全指标达到集团成立以来较高水平。审计也发现,中航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13年,下属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多计成本费用726.61万元,导致少计利润726.61万元。

      (2)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从外部取得的虚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9073.88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深圳航空营销委员会违规购买发票,用于报销137.32万元相关费用。

      2.内部管理方面。

      (1)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对机票代理人履行大客户三方协议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发现4家机票代理人违规用散客冒充大客户人员销售机票22.21亿元的行为,多支付代理人大客户销售折让3682.12万元,其中2013年1383.67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自行组织采购机供品,总金额1.03亿元,其中6020.26万元(占58%)的采购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直接延长合同期限,未遵循集中采购选择和管理供应商应有的程序。

      (3)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各分公司违规自行采购擦拭布等6种物料,金额472.94万元,比集中采购协议价高出206.06万元。

      (4)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杏仁等小食品,由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2家企业为同一人控制,导致竞争性谈判采购流于形式,涉及金额1792.35万元。

      (5)部分产品采购中间环节多、同类产品价差大,增加了采购成本。

      (6)下属国航股份等2家单位存在信息系统数据未进行异地备份,以及机房建设未达到国家A级机房要求等不规范问题。

      (二)发展潜力方面。

      本次审计发现,中航集团近年主要通过持续加大投入、调整机型结构,提升航空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但在主业以外缺少稳定有效的经济增长点,航食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和机务一体化等发展战略仍处于启动阶段,整合资源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廉洁从业方面。

      2011年至2014年,下属民航快递公司北京幸福营业部在销售国际机票业务过程中,通过为客户高开机票报销凭证、开具会议费发票等方式取得资金130.36万元,其中向购票单位经办人支付回扣71.71万元。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08年至2012年,审计署对中航集团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仍未整改完毕。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中航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