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
根据全省林业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开展全省2015年度营造林实绩和2014年度造林保存状况综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1.2015年营造林实绩。根据各地上报营造林面积情况,确定江宁区等26个县(市、区)为2015年营造林实绩监测对象。
2.2014年造林保存状况。确定六合区等13个县(市、区)为2014年造林保存状况监测对象。
具体监测对象详见附件。
二、监测内容
1.2015年营造林实绩。利用“3S”技术对抽取的乡(镇)所有上报小班进行现场核实,重点监测面积核实率、上报合格率、苗木质量、树种多样性、作业设计率、建档率、绘图率、自查验收率、管护率等10项指标,同时,结合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和遥感影像资料,监测各地年度更新造林情况。
2.2014年造林保存状况。对抽查乡(镇)2014年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进行面积与空间位置核实,重点监测保存面积、损失面积、损失后地类等因子,分析造林未保存原因与地类变化原因。
三 、监测人员
我局组织12名技术人员,分5个组开展监测工作,具体人员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工作。营造林实绩监测是年度森林资源综合监测的重要基础工作,请各地按要求抓紧做好2015年度营造林和自查抽查情况汇报(包括营造林基本情况、自查抽查结果、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造林发展趋势等),整理好小班图、小班作业设计卡片、小班表等基础资料。
2.严格执行技术规定和有关要求。监测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3.各地要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安排熟悉人员向导,并做好交通等后勤服务工作。同时根据省级监测初步结果,及时调整好2015年度营造林数据,并按时上报省林业局。
联系人:李思刚
联系电话:025-86275290,13951723927
附件:江苏省2015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人员分组及监测对象情况表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江苏省2015年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 人员分组及监测对象情况表 | ||||
组别 |
成员 |
监测对象 | ||
市别 |
2015年营造林实绩 |
2014年造林保存 状况监测对象 | ||
第一组 |
张谷 岳金平 王凯 |
扬州市 泰州市 宿迁市 |
仪征市 |
宝应县 |
宝应县 | ||||
姜堰区 |
泰兴市 | |||
泰兴市 | ||||
宿城区 |
泗阳县 | |||
沭阳县 | ||||
第二组 |
程小义 倪健忠 |
无锡市 连云港市 |
江阴市 |
宜兴市 |
宜兴市 | ||||
赣榆区 |
东海县 | |||
东海县 | ||||
第三组 |
陈欣 郑刚 |
徐州市 常州市 |
铜山区 |
沛县 |
邳州市 | ||||
新北区 |
新北区 | |||
溧阳市 | ||||
如东县 |
启东市 | |||
海安县 | ||||
第四组 |
曹蕾 翁轶 |
淮安市 镇江市 |
金湖县 |
淮安区 |
盱眙县 | ||||
丹阳市 |
扬中市 | |||
句容市 | ||||
第五组 |
李思刚 曹国华 徐钊 |
南京市 苏州市 盐城市 |
江宁区 |
六合区 |
六合区 | ||||
吴江区 |
太仓市 | |||
昆山市 | ||||
盐都区 |
盐都区 | |||
大丰区 | ||||
注:核查组成员中第一人为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