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局以“四个确保”为目标,切实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06.2015  16:23

 

  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从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法律依据、宣传发动、考试报名、考前培训、考点安排以及认定后续工作等七个方面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文件进一步重申了统计从业资格既是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部门统计规范化的要求,无证上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扫除盲区死角,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未持证上岗统计人员均参加考试;二是确保新老“四上”单位中未持证在岗统计人员均参加考试;三是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四上单位中的培养对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的未持证在岗人员均应参加考试;四是确保拟接受委托实施政府调查活动的民间统计调查组织的未持证在岗人员均参加考试。此外,要做好本系统和其他的未持证在岗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未获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文件同时为各地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妥善处理好“取消收费”与考前培训的关系等提供了文件参考。

 

来源: 泰州市统计局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