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粮食局扎实开展2016年度粮食流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1.12.2016  12:33

  为持续深化粮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近期,徐州市粮食局依据省局新修订的《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和《省粮食局关于认真执行<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扎实做好2016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粮食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粮食信用等级评定是今年粮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粮食行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根据省局关于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徐州市粮食局第一时间成立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监督检查处牵头,各县(市)区局协同开展评定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领导小组人员针对评定过程中的问题和评定结果进行多轮磋商。截至12月15日,全市共初评A级粮食信用企业204家、B级级粮食信用企业448家、C级粮食信用企业2家。

  一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了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定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局监督检查处负责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确定专人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标准做好评定工作,确保评定结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对实行信用等级管理的目的、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公开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程序,使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得到广大粮食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促使其诚信经营,进而提升粮食行业诚信经营度。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积极与食安办、物价、工商等涉粮食部门取得联系,拓展信息交换渠道,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监控能力。

  四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及评分标准,以日常粮食流通经营行为评估和粮食执法监控为基础,依据省局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价系统对粮食经营者今年度的粮食流通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五是加强评估审核。评价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考量粮食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情况及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等情况后,结合日常监管的情况确定各企业的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