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发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26日电(记者 崔佳明)今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度扬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而司法保障就是这一联系的基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宏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扬州法院作为法治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营商环境的司法供给,责不容怠。
数据显示,2021年,扬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82件,同比上升61.87%;其中新收案件1189件,新收数同比增长67.94%。民事案件1155件,刑事案件33件,行政案件1件。受理的案件的类型相对集中,在一审新收的民事案件中,仍然以商标和著作权侵权为主,占比达到90.36%。从审判质效看,扬州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72件,同比增长42.1%,结案率、收结比及调撤率均稳步提升。
2021年,扬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体量最大、占比最高,达到97.14%。“坚持在民事案件中体现权利导向、市场导向,充分考虑被控侵权的行为及影响,合理确定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如扬州中院审理的涉及‘王者荣耀’游戏画面著作权侵权案和‘西门子’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充分考虑侵权人在生产流通环节中的身份、作用等因素,依法加大了判赔力度。”姚宏斌说。
在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扬州法院还探索适用示范性判决制度,对类型化案件,先行审理后做好示范性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范例,有效促进诉调结合,以判促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包括四个刑事案件和六个民事案件。四个刑事案件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时应依法扣减非侵权产品的销售价值;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认定时,被告人辩解存在刷单的,应明确识别指出刷单部分,并提供证据证实;未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复制拷贝行为并销售给他人谋其利益的,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采用将正品化妆品进行稀释后灌装到空瓶中的方式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后,再进行对外销售,达到法定数额的,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集中展示了扬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对社会公众起到普法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也对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起到指引和参照作用。(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