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2016年度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15.11.2016  02:02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480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现已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完成了评价成果的技术预检、审查验收、汇总分析等工作,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省级开发区评价结果进行公告。具体结果见附件。

      附件: 1. 江苏省72家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排名
      2. 江苏省13家省级产城融合型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排名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