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的公示

05.12.2017  03:30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49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及基层人社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353 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县区评估、市级审核、省级评估等环节,拟认定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台城花园社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9个街道(乡镇)、1576个社区(村)和28个园区为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17∶30

  联系电话:(025)83233844

  附件: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公示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4日

  


附件: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公示名单.docx










稿件来源:就管中心(创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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