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优秀部门称号

15.03.2016  15:53

      根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及《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修订)》,省生态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省林业局等8家单位被列为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优秀部门,受到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