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投资指标及编报年度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农开综函〔2015〕3号、苏财农发函〔2015〕24号)精神,泰州市2015年度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获省立项批复,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850万元,并将正式组织实施。我市2015年度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开发2.85万亩,其中海陵区0.35万亩、高港区0.5万亩、姜堰区0.7万亩,泰兴市1.3万亩。项目下达省级财政投资2850万元。项目区内拟新建泵站26座,开挖疏浚渠道33.75公里,衬砌渠道56.48公里,埋设管道1.76公里,配套田间各类渠系建筑物133座,改良土壤0.01万亩,浇筑田间道路42.4公里,绿化造林0.07万亩。本批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