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2015年度检查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名单通报

12.01.2017  18:33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暨开展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6〕6号),省民政厅开展了全省性社会组织2015年度检查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共有263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未参加年度检查,现予以通报。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明确要求,是社会团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不按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我厅将依法予以处理。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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