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住建局考核2014年度村镇建设工作

04.12.2014  11:29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突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完成和超额完成村镇建设各项任务,日前,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度村镇建设工作考核意见。

考核对象为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考核内容包括村镇规划编制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绿化、示范小区和新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村镇工程管理等7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工作由局村镇建设科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台账、看现场等形式,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审核、汇总,形成考核结果,报局党委审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和对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的重要依据。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村镇规划编制管理(25分)

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5分)

三、城镇绿化(10分)

四、示范小区和新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15分)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6分)

六、农村危房改造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5分)

七、村镇工程管理(4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