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京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23.02.2017  00:08
  第一部分  南京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京市公安局由南京市公安局机关和20家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均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拨款。 其中,20家基层预算单位是: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局、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干警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支队、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二)部门人员、车辆情况 1 、人员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总数为8907名(不含现役及军转干),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时点,市公安局在职实有11130人,离退休2950人。另有在册警务辅助人员16810人,其中市级财政保障10355人。 市局机关,2017年预算编制时点实有在职人数1350人,离退休人数505人。 下属单位,2017年预算编制时点实有在职人数9780人,离退休人数2445人。 2 、车辆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602辆,实有车辆数为2602辆。 市局机关,实有车辆302辆。 下属单位,实有车辆2300辆。 (三)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枝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承办全市强制戒毒审查批准工作;负责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9、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来宁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5、领导全市消防部队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领导森林公安机构实施有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公安机关要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项建设”、“一体两翼”部署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为牵引,坚持“五大导向”不动摇,深入实施创新强警战略,着力做强“警务大数据”支撑,突出现代化信息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和警务实战化“双轮驱动”,做实改革创新、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三大保障”,努力护航“强富美高”新南京发展征程。一要强化“一个支撑”,以大数据提升警务效能。要高标准搭建平台,加快推进一体化警务云计算平台建设,为实战提供支撑。要高共享汇集数据,落实内部采集责任,加强外部数据获取,确保各类数据鲜活有效。要高质量深化应用,通过数据建模比赛和搜索引擎建设,使大数据发挥大价值。二要坚持“双轮驱动”,以补短板助力跨越发展。要强化合成作战,深化市区两级合成办实体化运作,提高由人到案的侦查水平。要夯实社区警务,落实社区民警专项工作经费,通过有偿方式获取鲜活信息。要构筑空中三道防线,加强视频图像、手机热点和WIFI监管,实现监控全覆盖。要地面三道防线建设,切实把警力摆上街面,有效压降各类案件发生。要抓好群防群治,实施“社区综治警务一体化”工程,用好社区社工力量,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要出台机关服务基层、转变作风“一号文件”,切实压实机关责任。三要实现“五个突破”,以高标准深化平安建设。要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抓好重点人头管控,依法打击非访行为,在健全主动型维稳模式上求突破。要严管关注对象,强化阵地管控,在落实多层次反恐防范上求突破。要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盗抢骗”专项行动,推进反诈中心建设,完善所队捆绑机制,加强“八大手段”建设,在完善精确性打击机制上求突破。要做强微警务线上服务,优化窗口线下服务,健全民意110研判机制,在提升“放管服”改革效能上求突破。要深入推进交通秩序三年整治计划,加强智慧交通建设,推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在强化源头化安全监管上求突破。四要做实“三个保障”,以严管理打造职业警队。坚持把改革创新、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作为三大保障,夯实发展根基。在改革创新方面,着力强化理念、机制、科技和方法创新,为长远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在规范执法方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全面应用省厅执法公示平台,提高执法管理监督水平。在队伍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巡察、问责、容错“三项举措”,举办党支部书记论坛,营造风清气正警营环境。 二、南京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 1 、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度部门预算总收入48.17亿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2.75亿元,其他收入5.42亿元(主要是指属地政府拨款以及少量企事业单位补助款,用于补助警务辅助人员开支、补助业务装备购置等经费,由部门预算单位根据近三年其他收入的平均水平编入部门预算)。 (2)支出情况:2017度部门预算总支出48.17亿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0.28亿元(①工资福利支出27.18亿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88亿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亿元,其中离退休费0.26亿元、住房公积金1.97亿元、提租补贴2.22亿元、购房补贴1.23亿元),④不可预见费1.11亿元;项目支出7.89亿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行政运行34.11亿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亿元,治安管理0.18亿元,国内安全保卫0.01亿元,刑事侦查0.23亿元,经济犯罪侦查0.01亿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0.01亿元,禁毒管理0.04亿元,道路交通管理1.22亿元,反恐怖0.07亿元,居民身份证管理0.06亿元,网络运行及维护0.41亿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0.58亿元,警犬繁育及训养0.02亿元,信息化建设0.52亿元,其他公安支出3.95亿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01亿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7亿元,住房公积金1.97亿元,提租补贴2.22亿元,购房补贴1.23亿元。 (3)增幅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支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5.56亿元,增幅13.05%。 2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南京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3.9亿元,其中办公费0.47亿元,印刷费0.09亿元,水费0.03亿元,电费0.41亿元,邮电费0.22亿元,物业管理费0.29亿元,差旅费0.67亿元,维修(护)费0.13亿元,会议费0.22亿元,专用材料费0.07亿元,福利费0.0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亿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亿元,办公设备购置0.16亿元。由于公安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都二十四个小时值班备勤,比一般政府机关单位耗费更多的公用经费,所以我局机关运行费较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亿元占比较高,主要用于路面巡防的执法执勤用车的燃修费;差旅费0.67亿元主要用于我局办案民警去外地侦查办案过程中的住宿费、伙食补助等;物业管理费0.29亿元主要用于支付通过政府采购的我局机关南北院、特警支队、交管局等物业管理费。      2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南京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6095.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40万元:由部门预算单位根据近三年(2013-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决算平均数编入部门预算,导入预算执行系统后作为待分指标,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审批意见下达使用。 (2)公务接待经费944.9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数减少359.48万元,降比为27.56%,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定额标准降低(由原先的1500元/人.年调整为1200元/人.年)。 (3)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万元:2017年我局计划更新报废200辆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2.4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数减少2093.22万元,降比为17.8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之后,我局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减少,所以相应的运行维护费也降低。 (4)会议费88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数减少8.1万元,降比为0.91%,主要是我局严格会议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5)培训费1428.5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数增加87.66万元,增比为6.54%,主要是近年来为应对当前形势,做好全市维稳工作,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公安部、省厅组织的各业务条线培训增多,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为7.89亿元,其中财政拨款6.27亿元,其他收入1.62亿元,其中非涉密项目明细如下: 1、公安社会管理和社会救助类经费0.1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犬类管理工作、122社会求助热线、户政管理等方面。 2、公安业务装备及设施更新维护类经费1.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科技装备建设、地铁公安设施维护、基层所队规范化建设和维修、日常警用装备购置等。 3、公安部门运行管理类经费0.36亿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物业管理、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因公出国(境)经费等。   第二部分 南京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 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 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京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