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30.12.2016  21:34

 

各设区市粮食局:

2016年全省粮食工作在异常复杂的形势下,克难奋进,争先创优,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批准的“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表彰2016年度全省粮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依据

以《江苏省粮食流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苏粮办产〔2016〕7号)为依据,以《江苏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考评办法》(苏粮产〔2010〕12号)为标准,以省政府批准的“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为载体,兼顾2016年度粮食工作的全面开展情况和工作创新性。

二、基本条件

1.先进集体年度粮食工作总体上在省辖市或所辖县区中领先,且年度未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先进个人年度工作实绩突出。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内未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

3.同一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不兼得。

三、名额分配

13个设区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2名、非公企业先进集体1名;省粮食局、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省农垦集团、省粮食集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1名。各地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要向基层倾斜。

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和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前将推荐表(需加盖公章)寄送省粮食局(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2120室省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邮编:210008) ,同时报送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善良 025-83460791

 

附件1.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

2.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抄送: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省农垦集团、省粮食集团

 

 

附件: 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29.5 KB)
附件: 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