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9.03.2016  10:40

为切实发挥好调研工作“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的作用,推动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现将201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调研课题向全系统发布,供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

紧扣2016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以如何提升服务质效、补齐业务条线短板、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研究方向,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等三类课题。

(一)重点课题

1、“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提档升级路径与策略研究;

2、精准服务视域中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研究;

3、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

4、群众满意导向下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研究:

5、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

6、监狱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研究;

7、现代监狱建设试验探索研究;

                8、戒毒矫治质量评价维度与实现路径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大数据环境下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分析研判能力研究;

2、破解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研究;

3、新常态背景下律师业管理与发展研究;

4、社会联动大普法格局建设研究;

5、新时期特殊人群精准帮扶研究;

6、司法行政干警分类管理与激励研究;

7、监狱安全防控等级响应管理实践与探索;

8、现代监狱制度基本框架研究;

9、推进监狱治理精细化探索研究;

10、“四三二”戒毒模式下警务保障机制研究;

11、提升公证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研究;

12、社区矫正小组作用发挥研究;

(三)自选课题

为激励和发掘司法行政系统调研人才,全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可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相关领域自拟题目申报,经评审立项后,参照一般课题管理。

二、申报方式

请到江苏司法行政网(内、外网均可)下载并填写《201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课题研究任务书》,单位盖章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厅研究室,并发送电子版。原则上,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厅研究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课题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者发布课题立项通知。

三、时间要求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课题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纸质版一份(不少于8000字),并发送电子版到厅研究室。

四、资助方式

根据不同课题的难易程度确定资助经费数额,重点课题每项予以5000元的资助, 在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对完成质量高、转化效果好的一般课题,择优予以每项2000元的资助。课题经费使用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课题研究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