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注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8.34万人,比上年增加1.43万人,并连续十年超百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1%,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72万人,累计转移1857.2万人,转移率超过70%。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6.9%,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07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二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两个通知”,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突出抓好毕业前和离校后“两个环节”,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等系列活动,专门召开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场推进会,组织2.4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教育部门移交的9.46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率达100%,接受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的达10.51万人次。三是积极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培训人数分别达到69.77万人、152.68万人和31.09万人,有力提升了城乡劳动者素质技能,其中31.09万人接受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达10.5万人,创造就业岗位40.5万个。四是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出台进一步创新机制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了就业创业活力。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建设,年末达标率近80%。创新打造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全省累计建立县级以上创业基地2411个,创建省级示范基地8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建立大学生创业园181个,其中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6个,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社保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968.37万人、2361.81万人、1442.67万人、1540.1万人和1374.56万人,同比分别增加66.55万人、87.08万人、53.33万人、52.83万人、18.9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2347.88万人和1435.68万人,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7%左右。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试点。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意见,出台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参保患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指导鼓励各地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目前,65个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已有31个实现整合。三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23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按照深化医改的要求,着力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深化付费方式改革,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降低起付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4.8%和72%。
三、扎实推进“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组织第二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和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评选。大力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新建省级产业园3家。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4.19万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7690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2627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人数146.1万人。累计18人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居全国第三。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新增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35家,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0个。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成功举办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同步举办高技能人才成果展,推动层层级级更加重视对技能人才培养,有10名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省“双创计划”,选派104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国外知名企业、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数比上年增加1万人,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上,我省8人夺得金牌、10人夺得银牌、4人夺得铜牌,并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全年高技能人才30.56万人,同比增长3.3%。
四、逐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着力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稳慎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和市、县(市、区)所属参公管理申报审批,会同省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评选表彰。圆满完成2014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新招录公务员6271名。部署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开展公务员在职培训59.6万人。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三是积极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着力做好机关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一类地区上调至每月1630元,增幅为10.1%。全年组织实施90余项、300多万科次人事考试,实现零差错、零事故。
五、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深入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制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摸底调查。二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和94%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7%。创新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时提供咨询调解和用工指导服务,自平台运行以来,调解服务专席共接受调解申请827件,办结案件719件,其中调解成功447件,当事人对调解服务的满意率达100%。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38万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3.1万件,办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5万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94亿元。三是不断加强农民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所有市、县(区)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609个街道(乡镇)全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六、不断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提升服务网络水平。在五级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注重强化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以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为依托,推进就业服务、社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异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等业务领域间的协同联动和跨地区服务,全年为43.85万名异地就医人员结算医疗费用67.94亿元。二是加强基层网格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城乡居保参保农民“四个不出村”便民服务,新覆盖1800个建制村,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推进信息化服务。加快“12333”一体化建设,重点完善各专项业务之间协同联动办理机制,被人社部授予“全国12333一体化建设示范基地”。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289.86万人,当年新增1049.3万人。
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发展定位,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加快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统筹推进就业创业。一是全力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和落实。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完善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援企稳岗措施,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助政策,加大对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精心开展系列专项服务活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三是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加快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和创业氛围“五位一体”新机制,全力办好第三届全省创业明星评选暨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年扶持10万人创业,建设30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遴选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80%以上的市、县达到省级以上创业型城市标准,以全民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四是切实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制定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确保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0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0万人、创业培训6万人目标。五是不断优化就业服务。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集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联动开展就业援助月等系列专项活动,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
二、着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一是重点落实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任务。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过渡衔接工作,落实好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二是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涉及医改相关工作,推进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推动出台实施《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深入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完善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生育保险基金风险调剂制度,推行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按单元、病种结算。积极开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三是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力争年末覆盖到80%左右的省辖市和50%左右的县(市、区),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扩面质量。进一步推动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帮助困难群体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确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主要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四是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再提高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以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三、切实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努力引进培养更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确保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4万人、高技能人才18万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和新引进外国专家不低于6000人和2500人。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意见,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着力引进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市场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逐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实施“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六大人才高峰”选拔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进一步提升“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千名专家进千企”、海外人才招聘等活动质量。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设。三是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启动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和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力度,巩固放大技能状元大赛效应,大力培养造就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型技能劳动大军。四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切实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大力加强职业资格认证监管,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五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加快完善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涉及人才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苏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和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不断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加强引智基地、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立以居住证制度为基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做好“江苏友谊奖”评选表彰、中国政府“友谊奖”人选推荐和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工作,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不断提高公务员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抓紧制定我省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试点单位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开。二是积极完善公务员选用和考核激励机制。扎实做好国家和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出台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和公开遴选办法,组织开展省市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探索开展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研究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加强考核联系点和考核信息化建设。组织做好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三是切实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把依法履职列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继续抓好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送教下基层”、对口培训等工作,确保公务员在职培训不少于39万人次,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五、健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完善相关的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二是稳慎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方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基层补贴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力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是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人事考试考务制度体系,推行考务工作精细化管理,落实联防联控安全保障机制,不断优化人事考试环境,确保各类考试安全率达100%。
六、促进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一是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8%和95%,。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后续管理,加强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岗位限制、同工同酬等规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贯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活动,促进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二是提升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大力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基层巡回仲裁庭和调解中心建设步伐,实现全省仲裁机构建设提档升级。以效能建设为重点,着力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推动案件处理100%实时网络运行,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4%。三是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年”活动,强化主动监察和日常巡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的监察执法,发挥“两网化”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的作用。确保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案件动态录入率和按期运行率不低于95%。四是做好农民工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活动,着力提升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
七、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着力推进基层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15分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圈”建设水平。二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确保年末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900万。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深入推进业务领域信息化应用,加快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整合,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完善联动协同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三是积极打造人社优质服务品牌。推动窗口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窗口经办模式,努力实现“一窗式”服务。强化网上服务整合,不断拓展网上服务范围,深入推进12333“业务共建、全省联动”,推动12333由综合咨询服务向业务联动服务的转型升级,打造“一网一号”三级联动民生服务品牌。
稿件来源: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