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2014-2015年度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第二名

23.10.2015  12:48

近日,从水利部传来好消息,江苏在2014-2015年度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佳绩,名列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第二名,考核结果为A级。

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的宗旨,提档升级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我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南京三汊河口闸、无锡梅梁湖泵站枢纽、镇江九曲河水利枢纽、新沂河整治、江苏援建绵竹市官宋硼堰取水枢纽、通榆河北延送水大套三站等多项工程获得中国水利工程最高奖项“大禹奖”。2014年,我省有张家港枢纽工程、宝应站、淮安四站工程等3个工程奖得“大禹奖”,获奖数位于全国前列。

在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上,我省突出了六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推行代建制,并取得较好成效。积极推行集中监理制,印发《江苏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集中监理的指导意见》,优化监理资源配置,探索监理、建设单位相互制衡机制,推行“小业主,大监理”的监理措施。出台《江苏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加强法人组建后续监管。二是制度标准建设日趋完善。在全国率先、创新性地编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所涉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2013年版)》,汇编形成《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文件选编(2014年版)》。每年均发布1-2个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在起草。在地方标准建设上,目前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地方标准已达11部,全国领先。三是质量监管措施全面强化。深入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水、质量强市”建设,全省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基本建立,13个地级市全部独立设立质量监督机构,65个农业县中,已有51个成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工程验收前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成果核备工作。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稽察,2015年稽察项目36个,组织开展对质量检测单位督查,强化第三方检测的事后监管。在质量管理中引入诚信管理,出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细化质量管理行为。四是强条宣贯执行全面铺开。通过制定文件、构建载体、全面培训、加强监督等措施,系统推进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在全国水利行业首次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所涉及的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汇集。2015年,组织2期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班、2期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质量负责人培训班,配合各市举办7期以强制性条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培训班,全省近3000多人接受培训,且全省质量监督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五是质量强水战略成效明显。运用江苏水利网、《江苏水利》杂志、水利手机报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强省战略,提升水利系统的质量责任感。六是质量考核活动扎实推进。2015年,以水利部和省政府开展的质量考核为契机,全面梳理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制定下发《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2014—2015年度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及时开展省对市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2015年7月,迎接水利部对我省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编制《2014—2015年度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自评报告》,整体考核活动,受到部评审专家的好评,也为获得佳绩奠定了良好基础。(供稿:厅基建处 杨业政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