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明确2015年度依法行政25项重点工作

11.05.2015  14:29

  日前,宝应县政府印发《宝应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宝政发[2015]45号),重点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增强全面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25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
  《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依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清单内的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统一管理;县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在6月底前公布。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制定《宝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现镇政府和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宝应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一般程序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以工商、质监、药监和卫生、计生执法体制的调整和执法力量的整合为契机,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集中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要点》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两条主线,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突出服务民生,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加快“四个宝应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