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邮市开展2016-2018年度依法行政创建评选活动

27.10.2016  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高邮市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点和评选行政执法标兵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对象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点创建对象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科(室)、下属基层分局、派出机构、站所、执法大队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参加行政执法标兵评选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并且统一创建、评选标准。

  扬州市高邮市依法行政创建评选工作坚持能上能下、有进有退的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创建5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个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点和评选10名行政执法标兵,进一步培育典型经验,树立工作标杆,形成示范群体,挖掘经验做法,拓展工作成效,打造品牌特色,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推进该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