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仲裁委员会海门办事处被评为“2014年度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02.03.2015  11:01

  近日,南通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海门办事处被评为“南通仲裁委员会2014年度仲裁工作先进单位”。海门是惟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办事处。
  海门办事处自2014年5月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仲裁理念’,竭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着力开展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办事处多项工作“零的突破”,开创了南通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工作的新局面。
  2015年海门仲裁工作将紧紧围绕“仲裁制度推行”、“仲裁办案质量”、“仲裁品牌建设”及“仲裁服务水平”四个方面开展,重点加快案源拓展,加强业务培训,造就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仲裁员和办案秘书队伍,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