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已制发1546万张居住证 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江苏已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
75%流动人口告别“暂住”,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近日,随着南京市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全面展开,江苏居住证制度在全省13个市全部落地。昨天,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对外发布消息,江苏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江苏各市也出台了居住证配套待遇细则,大大提升居住证“含金量”。通讯员 苏宫新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75%流动人口已领居住证
年底实现全覆盖
自2011年苏州市试点居住证制度后,201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已全面铺开。据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已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全省13个地市均已全面开展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其中苏州市已完成集中换发证工作,常州、镇江、淮安、连云港、盐城5市发证率均超过90%。根据相关规定,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限期结束,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在推进居住证制度过程中,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下发《流动人口登记项目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稳步推进居住证信息系统与警务基础平台等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去年以来,全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共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1672.7万人,占2014年底登记流动人口总量的99.5%,共采集录入居住房屋信息452.6万间。其中,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镇江6市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数量已超过2014年底登记数,南京、常州、盐城3市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数量占2014年底登记总量比例超过95%。
出台配套政策
提升居住证“含金量”
推行居住证制度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国户籍制度长期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其实并非一纸户口之别,而是附着在户口上的利益有所不同。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江苏警方在全力推进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的同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升居住证“含金量”,拓展居住证应用范围。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目前,苏州、常州、南通、淮安等市相继制定出台相应的居住证管理办法。
链接
如何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进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公平有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有效证件。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目前,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居住地变更
无需重新办证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每年需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