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县级城市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9.04.2016  11:10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获悉,省水利厅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则明确2016年年底前,我省将在县级城市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同时将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在会上表示,我省将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在总量控制方面,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管理,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刚性约束,研究探索以县为单元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座谈会上,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处了解到,在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方面,我省将加快老旧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我省还将利用经济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目前省辖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居民节约用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配合省物价局推进落实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6年年底前,县级城市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强计划用水户的考核管理,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扬子晚报记者韩飞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