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确认公布2015年—2016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15.06.2015  10:29

  近日,经盐城市政府同意,盐城市政府办发文确认市食药监局等47家单位为2015年—2016年盐城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盐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市政府《盐城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部署和规定,从去年年底开始,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调整工作,经推荐申报、复核检查和社会公示等环节,从近百家申报单位中,最终筛选出市食药监局等47家单位为2015年—2016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工程,组织新一轮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开展示范项目申报、验收、宣传以及典型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切实发挥示范点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典型引领、整体推进的积极作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