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7年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09.08.2017  18:25

      近日,镇江市市区(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下同)正式启动2017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保工作,为市区12万多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高市区老年人抗意外伤害风险能力。

      本年度政府免费统保对象仍为两类人群,包括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五类困难对象,以及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一般对象(不包括统保的困难对象)。同时,一般对象的意外伤害赔付标准与往年一致,即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可获得3000元赔付;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获300元赔付。此外,我市市区将困难对象意外伤害险保费由50元/人/年提升至100元/人/年。困难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赔付标准由3万元提升至6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标准由3000元提升至6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的定额补贴标准由300元提升至500元,有效缓解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和家庭经济压力。本年度政府统保的保险已于6月28日起生效,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老年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可通过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电话95519、联系社区服务专员等方式申请理赔服务。

      据了解,凡居住在镇江市区范围内5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均可到居住地的社区(村)自费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自费投保份数不超过2份,有50元/人/年和100元/人/年两种保险方案可供选择,保险期限均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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