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将统筹推进文化领域立法

10.03.2016  12:28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张德江在总结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时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制定了5部法律,修改了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8个。常委会在重点领域立法迈出新步伐,统筹做好各方面立法工作,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认真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此外,常委会还修改了《广告法》等,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等。常委会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展。在听取审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常委会要求有关方面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

  张德江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21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

  张德江指出,2016年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等领域立法工作。在深化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方面,张德江指出,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选举等工作的宣传解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地方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介绍。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功能,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所作的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尹琨 孙海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