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学习贯彻落实2017年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近日,湖北、重庆、山东、云南、湖南长沙、宁夏固原等省(市)民宗委(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向宗教工作系统传达2017年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结合2017年工作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湖北省民宗委强调,要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全省宗教工作部门要把会议精神与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确定筹备召开全省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
重庆市民宗委要求,一是集中对全市宗教工作“三支”队伍进行专题培训;指导督促各区县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交流。二是深入调研排查全市性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推进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管理。四是启动《重庆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团体制度建设。
长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重视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健康有序开展。要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作用,不断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固原市民宗局强调,一是通过举办“三支队伍”培训班,将基层宗教干部和信教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二是深化“两创建、两争做”活动,举办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三是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和甘宁两省(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专项整治和“五好宗教教职人员”“端正教风”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市宗教活动场所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引导宗教界形成节俭办教的良好风气,实施“六进”和谐宗教场所示范工程,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宗教局、云南省民宗委结合省宗教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出制定省宗教工作要点,筹备适时召开全省民宗局(委)长(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