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5年“同级审”紧盯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02.03.2015  11:40

  今年,南京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聚焦依法治国,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市财政转型创新总体部署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同级审工作成效。
  一是紧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强化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重点任务完成、重要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及简政放权推进等方面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重大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是紧盯财政预算改革政策落实,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第一,关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通过对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审计,反映市级四本预算的编报和管理情况,提高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第二,突出预算管理绩效。关注支出结构及投向,审查预算支出方向、支出结构和支出进度,促进预算执行及时、均衡和有效。关注民生保障投入和财政改革,审查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投入情况,促进优化支出结构及投向。关注财政基础管理,审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的预算项目库及专项资金项目备选库建立情况,促进项目预算细化,实现精细化项目管理。关注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促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第三,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围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审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方案制定、采购方式确定、合同履约管理以及绩效评价等情况,促进建立购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的形成,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是紧盯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强化财政管理审计。第一,关注简政放权政策。摸清市区(园区)收入分配关系,审查市区收入分成体系建立,保障既得利益,增量比例分成等情况,促进完善市区财政体制,促进市区(园区)共同发展。围绕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增强镇街财政保障运行、服务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第二,关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配政策。审查市区政府事权划分是否清晰,关系是否理顺,财随事转,责权是否统一,促进完善城市维护建设和维护管理体制,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促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增强区级统筹能力和调动发展积极性。第三,关注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审查转移支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是否调整转移支付投向,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是否加快调整完善配套政策,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等,促进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是紧盯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政策落实,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第一,关注行政权力制约建设。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决策、政府采购管理、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领域权力集中部门的审计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建设。第二,关注部门预算改革。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为主线,以经济事项为切入点,强化对重点科目的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预决算编制的科学规范性、预算执行和调整的合规性、预决算公开的透明性,促进健全预算标准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部门履职规范、节约、高效。第三,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重点审查是否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关注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紧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落实,强化专项资金审计。一方面,关注专项资金制度完善。审查专项资金的设置、整合及优化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长期规划和中心工作,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突出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加强对专项资金相关政策措施执行、项目监管、资金分配、拨付及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审计,促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成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