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取得江苏省省级储备粮资格通告
11.09.2015 10:55
本文来源: 粮食局
苏粮产[2015]8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经网络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现授予江苏省白鹭洲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8月;延续苏州市吴中木渎粮食储备库等12家企业的承储资格,有效期至2017年8月。 特此通告。 附件1.2015年授予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附件2.2015年延续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附件3.2015年变更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 附件: | 附件1 、2、3.xls (33.5 KB) |
| 2015-09-10 17:11 |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1.09.20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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