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各省属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推动印刷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1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业指导管理,推动我省印刷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年度核验工作,掌握我省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以及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新情况;认真落实“宽进严管”总体要求,淘汰严重违规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我省印刷企业分类评估机制,评选省级印刷示范企业,加强对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的核验,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加强印刷管理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建设,做好对行业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发布,为企业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二、年度核验 工作的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内部资料印刷、报纸印刷、专营数字印刷的印刷企业。
三、 年度核验 工作的时间
本次年度核验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四、核验企业在线填报的材料
我省今年继续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实施以网络平台为主的无纸化年度核验申报与审核工作,各印刷企业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http://218.94.107.44:8080 ),输入本企业相关年检数据、上传有关附件,经确认无误后,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年度核验申报工作。
各印刷企业用户名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以“32”开头的“编号”,初始密码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的“新出印证字”的号码。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014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要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第一次登录系统后需下载安装《数字电子证书》及补丁文件后方可正常使用,系统主界面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及模拟演示视频下载查看,印刷企业登录系统后需在线填报如下数据:
(一)《江苏省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包括自查报告、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数字印刷、设备信息、认证信息、人员信息、违规信息、绿色印刷等);
(二)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照片(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三)上传《营业执照》照片;
(五)上传《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照片;
(六)上传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照片(限出版物印刷企业)。
五、年度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
(二)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六)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七)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八)出版物印刷企业应提交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九)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年度核验的条件
(一)准予年度核验。
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填报年度核验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准予核验通过。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暂缓核验的期限为180天。暂缓核验的企业在暂缓期间应进行认真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三)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1.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填报年度核验相关数据,系统平台将及时发送催报信息至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30日内仍未申报的,企业系统平台申报功能自动关闭,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七、年度核验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审核严格执行核验条件。
要充分发挥年度核验工作的事后监管作用,加强审核把关,核验中严格执行准予核验条件,避免年度核验沦为形式。对存在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企业,一定要暂缓通过年度核验。对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违法企业、对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企业,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有条件的市要将取消年度核验的企业名单及存在的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结合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年度核验工作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各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组织对本辖区内2%左右的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违规、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对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要加强抽查的力度。
(三)加快推进“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今年的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是我省实施以网络平台为主的无纸化申报的第二年,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科学、严格、高效地运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受理、在线审核、在线办理,要将印刷管理信息网络化作为一种常态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我省印刷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使用平台中《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备案功能进行《委托书》在线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印刷企业承接省外出版物业务亦将在此系统上进行电子备案,省局政务大厅将不再受理纸质《委托书》。出版物印刷企业如不能运用平台切实履行《委托书》备案制度,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现场核验国家示范企业。
江苏凤凰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等6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我局要在年度核验期内,进行现场考评。考评工作对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要通过考评掌握国家示范企业的实际状况及发展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要统计企业近三年的产值等数据。
(五)统筹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和统计年报工作。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将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上报数据要保持一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 www.ppsc.gov.cn )查询,数据填报请点击该网站的“在线直报”。各市印刷管理部门要主动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督促印刷企业认真做好2015年统计年报工作。
八、年度核验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专营数字印刷企业及省属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核验工作,负责对全省年度核验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核验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专营数字印刷企业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二)凡参加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在2月14日前在线申报《江苏省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相关数据,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至当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年度核验戳记,省属企业可以直接至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加盖年度核验戳记(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院内,南京市高云岭56号)。
(三)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本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相关材料:
1.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总结,主要包括:(1)核验工作的过程;(2)当地印刷业质量管理、生产产能、技术设备、人才培训的基本状况;(3)当地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的基本情况;(4)当地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5)当地数字印刷发展的情况;(6)年度核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7)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年度核验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8)对印刷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2.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附件1),软件中报表功能可直接生成。
3.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附件2),软件中报表功能可直接生成。
(四)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将年度核验结果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保工商年度核验工作顺利完成。
省局将对各地开展核验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认真开展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表扬,对不认真开展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在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025)83374924。
在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软件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成斌,联系电话:(025)83377903。
附件:1.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
2.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