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日前,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工作要点,明确了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善农村民生,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平台作用,继续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积极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 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坚持农民民主议事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规划保留村庄公益事业建设,适当兼顾普通村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需要。
二是 择优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加快立项工作进度,指导市县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放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效应。
三是 全面推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率先在全国实现全省覆盖,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运行维护各项管理制度,力争做成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亮点工程。
四是 扎实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试点镇,指导其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制镇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开展探索创新。
五是 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对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六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薄弱村予以重点支持,围绕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科学选择发展项目,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六是 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试点。有力推进示范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一些可复制的成果和经验。
七是 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以“生活服务社会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属地化、生产经营市场化”为目标,分离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建立一定期限内经费奖励机制。
八是 加强“一折通”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管理。指导各地继续整合发放项目,落实网险控制等安全管理措施,提高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