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部署安排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04.03.2015  12:37
        近日,泰州市农委印发《泰州市农委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对201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4]16号),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我市早在2012年即启动破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市三品企业中推行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增强了行业、企业自律,较好的发挥了导向作用。
        2015年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有4个新特点:一是将全市所有三品企业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参评范围,不再局限于三品企业。二是强调“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参评企业诚信档案。三是取消企业申请环节,实行信用评价全覆盖无差别,并简化工作流程。四是引入“红名单”、“黑名单”,要求把信用等级考评与日常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结合起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零容忍”,应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必须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上报。对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褒扬,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推荐列入“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