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租房经适房保障对象公示

04.11.2016  16:11
  经本人申请,并经社区、街道、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共有99户家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10天,从2016年11月4日起至11月13日止。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市房改办将对其配租分房。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4891056(市住建局监察室)、84833044(市房改办)。

 

  经本人申请,并经社区、街道、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共有37户家庭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10天,从2016年11月4日起至11月13日止。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市房改办将对其配租分房。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4891056(市住建局监察室)、84833044(市房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