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9.05.2016  08:45

  主要负责人要当“第一新闻发言人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27日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特别指出,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必须首次发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此外,我省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就政务信息公开的热点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新媒体可列席重要决策会议

  工作要点指出,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顺应媒体融合发展新趋势,工作要点特别要求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进社会认同。重要政策出台后,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各市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3次。

  “要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记者了解到,这样的要求在省政府文件中还是首次提出,相当于给新媒体开了“路条”,拓宽了直接采访的渠道和领域,有助于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第一时间引领舆论导向。

  让更多政务服务在网上办理

  改革的每一项举措都需要社会公众深度参与,信息公开是基本前提。省审改办要推动省、市、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同时,依法公开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围绕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生态环境、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同时,将信用管理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将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惩戒。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省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试点,推广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领域的并联审批、联动监管、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容缺预审,让更多政务服务在“网上大厅”办理。此外,完善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政策,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信息,公开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信息。

  国企负责人薪酬要逐步公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要点既明确了热点问题的公开要求,也对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作出安排。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省国资委、财政厅要出台省属国企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全省国企改制重组、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省属国企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前不久,我省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出台了五个政策文件,按照工作分工,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财政、物价部门要推进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及时公开水利、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文化、保障房、节能环保等重大民生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及时更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

  农户脱贫要签字确认并公示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十三五”的重点工作,按照进度要求,今年要全面完成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低收入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对低收入农户、帮扶责任人在村、组全面长期公示,接受监督。对达到脱贫标准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同意销账,并在乡、村、组全面公示。

  在社会救助方面,低保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每半年公布一次,社区(自然村、组)一级的救助对象要长期公示,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措施、工作程序、对象人数、补助标准、资金支出等。对于棚户区改造,要及时公开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补偿程序和补偿结果及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过程要在村、镇、县逐级审批公示,做到补助标准公开透明、资金拨付有据可查。

  此外,环保部门要实时公布空气质量信息和首要污染物,区域空气质量预报时间提前到5天,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时间提前到48小时。各市、县政府及供水单位要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教育部门要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

  在就业创业方面,人社部门要重点做好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援企稳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等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的扶持对象、申领条件、申领程序、补贴标准等信息。

  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原则上每季度要公开1次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明确改进举措。同时,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本报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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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