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下达2015年全省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

07.05.2015  11:03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2015〕70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经商省农委,现将2015年中央财政小麦“一喷三防”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用途   

  (一)政策内容。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治和叶面肥喷施,控制小麦穗期病虫危害,增强后期防早衰、防干热风、防高温逼熟等能力,挖掘增产潜力。   

  (二)补助对象。   

  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补助标准。   

  由各地根据生产实际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但每亩补助不得超过10元,以物化形式补助到户。   

   二、工作要求   

  (一)请根据省级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会同本级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做好资金分配和下达工作。其中市级财政应当在收到省级财政资金文件后尽快下达至所辖区。省级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用款计划。   

  (二)请按照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省将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违法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