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2017年全省农机化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农机化“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落实好全年农机化各项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全省农机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会议精神,围绕今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2017年农机化各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推进四强化”。
一、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 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规划,2017年计划新增18个以上示范县,省财政预算投入1.1亿元,其中6400万元用于启动第二批示范县建设,4600万元用于首批15个示范县的第二年度建设。各地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抓好典型示范。各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做好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周边整体推进。各地都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村、示范片创建活动,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要认真总结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经验,特别是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典型案例,省局将适时组织示范创建观摩交流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三是倒排时序进度。各市要根据当地实际,逐一倒排辖区内县(市、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时序进度,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首批示范县建设的中期检查结果已经通报各地政府,请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梳理查找不足,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实现示范县创建任务。四是注重集成创新。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模式。发挥各级专家组作用,针对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到位率。
二、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 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富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快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一是强化政策扶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强化政策扶持,及时整合资金、项目等资源,把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作为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优先安排、优先扶持。从今年起,将调整省级农机“三新”工程项目资金投向,重点用于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研发和示范推广。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地方农机化扶持资金要逐步向本地急需和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范围的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倾斜,尤其要促进高效节能、智能环保机械发展,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与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协同发展。二是强化科技创新。要积极整合农机科研、生产、推广等方面的力量,通过项目带动,引导研发一批高效设施农业急需的“缺门断档”产品,推广一批成熟通用的装备,配套一批特色产业专用机具。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在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协作,从农艺要求、农机开发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尽快制定一批适合当地的机械化作业的技术路线、作业标准和机具配备方案。三是强化示范引导。要找准切入点,以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为重点,建成一批省、市级示范基地。各市要围绕特色产业建设1-2个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点,突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争取再新建20个“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点。
三、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农机化技术普及应用。 去年底,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增量资金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各级农机部门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与技术,加大试验示范推广力度。一是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今年,省政府继续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列入省政府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省财政安排8.8亿元资金用于省级作业补助,首批6.5亿元资金已提前下达。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省级补助政策保持基本稳定,补助资金继续由市县政府包干使用,实施定额直补,稳步扩大麦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稻秸秆还田集成三麦机播技术应用面积,确保高质量完成2017年4180万亩的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发展环保节约型农业机械。要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要求,加大节水、节肥、节药的机具试验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推广农机深松整地、精准施肥、高效植保、节能型烘干、畜禽粪污和无害化处理机具。三是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应用,完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确保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130万亩。示范推广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监测装备,提高作业质量和智能化监测水平。四是探索研究农机报废更新机制。不断改进完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认定和监管制度,探索研究农机报废经济补偿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扩大补贴范围,推动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农机服务主体能力建设。 积极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服务机制,引导农机服务主体“上规模、增实力、创品牌”,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体力量。一是加强项目引导。继续对农机合作社建设机库和维修点项目实行资金奖补,夯实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基础。鼓励有实力的农机服务组织流转承包土地,积极推广订单作业、全托管、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整合项目资源,将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等项目实施向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倾斜,在提高项目实施水平的同时壮大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实力。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动农机合作社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农机合作社运行质量,全省新创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00家。加强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举办机务管理培训班,推广应用机务管理操作流程,提高机务管理水平,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和效益。三是加强信息化服务。继续推广使用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农机化生产、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监管等业务网上办理。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组织实施“互联网+农机管理”信息化试点,提高智能监测、远程终端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短信平台的作用,为农机管理人员、机手提供政策、作业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机具供需等信息引导,加快物联网、远程监控等新技术在农机行业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机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 按照“保重点、补短板、降定额、控过剩”的总体思路,围绕“调优范围、控减定额、敞开补贴、严格监管、提升绩效”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重点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急需农机具倾斜,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一是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相匹配的原则,加强需求预测和调查研究,优化补贴资金的分配下达方式,动态调整机具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操作流程、内控制度和监管措施,启用分类分档自主投档信息系统,突出便民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栏建设,健全异常情况预警机制,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二是强化主体责任。继续将绩效延伸管理考核结果与管理工作经费安排挂钩,各地要认真落实实施补贴政策的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执行和组织管理的主动性,做到权责对等、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三是严肃违规行为查处。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的监管,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注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违规查处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信息,对相关企业形成震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及时查究整改违纪违规问题,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六、强化农机技能人才培育。 要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完成农机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职业技能获证奖补1.9万人次目标任务。一是注重服务下沉。要广泛开展农机送教下乡活动,将培训班办到乡镇、村组、合作社、田间地头,方便机手就地就近培训,并做好训后回访和指导服务。加大乡镇、村组农机服务人员培训,锻造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基层农机服务队伍。二是注重结合实际。根据农机化工作特点和农机服务组织需求,研究总结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农机实用人才培训,突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技术、农机维修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培训质量。充分发挥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注重校社、校企、校校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培训多元化。开展师资培训和教学比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学器具、教学软件、实用教材的开发应用步伐,不断提高农机培训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实施效应,通过技能鉴定检验培训效果,以获证奖补调动参训人员学技术、学技能的积极性,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七、强化法治农机建设。 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依法治机”理念,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思维推进农机化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全面建设法治农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新机免检、推进农机维修网点审批“先照后证”,不断提升管理创新能力。完善农机行政权力清单,落实农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购置补贴、农机维修监管等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化水平,打造线下线上一体的农机高效便民服务平台。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开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十周年执法调研,不断提升农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照省政府“双降双控一杜绝”的工作要求,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向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源头预防。严格存量变拖管理,落实“一年双检、逾检注销”政策,加快实施变拖报废和淘汰退出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执法装备信息化。三是全面推进农机综合保险。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加强工作协调配合,规范投保理赔程序,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农机质量监管。规范农机试验鉴定程序,严格鉴定标准,完善鉴定手段,提升农机推广鉴定监管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3·15”、农机打假和农机放心消费创建等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继续开展重点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和评价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