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2015年全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8月2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对调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深入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近年来,我省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大规模的人口调查有利于准确把握省情省力,深化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及时掌握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这对统筹解决民生问题,妥善安排好人民群众生活,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调查目的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通知》明确,全省抽取约26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为加强调查的组织和协调,省人民政府成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数据质量,着力关键环节,创新调查方式,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调查组织机构,抽中的乡(镇、街道)要建立调查工作机构。二要坚持依法调查。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要落实人员经费。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工作,落实好“两员”补贴,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四要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确保数据质量。
来源: 人口和就业统计处